- ·上一篇文章:购销合同(爆破器材)
- ·下一篇文章:工厂盘让契约书
购销合同(百货)
2007-1-5 9:19:12 []
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推荐文章
- 04/10· 人生如比赛,总有下一场
- 04/10· 机会面前没有如果
- 04/10· 别在意这次没机会:每个人都有...
- 04/10· 事情没有开始,胜负可能各占...
- 04/10· 经典成功语录
- 04/09· 编织人生:人生三十六字诀
- 04/09· 人生缄言:人生百贵缄言
- 04/09· 人生锦言人生缄言
- 04/09· 励志名言佳句推荐
- 04/09· 做快乐充实而不忙乱的职业女...
最新文章
- 04/10· 一个女人的美国财富传奇
- 04/10· 再捐2.4亿元股份 牛根生继续...
- 04/10· 严介和:我是一个追名逐利的...
- 04/10· 打造执行力
- 04/10· 运作管理:细节第一
- 04/10· 控制企业变革中的制度摩擦成...
- 04/10· 小公司怎么让人知道你
- 04/10· 年轻人创业要多学东西多尝试...
- 04/10· 创业之初的十大问题
- 04/10· 创业不等于成功 不创业难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