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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个人办企业难在何处?

2006-11-23 9:40:00  

  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实施。1月16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颁布。而长沙市投资者对此反映比较冷谈,咨询、注册的并不多,截至3月中旬,全市仅颁发4张营业执照。为此,我们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根据调查,除了在思想认识和宣传舆论上存在偏差外,《个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要有:

  ――双重税收问题没有解决。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既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投资人还需要从企业的收益中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双重税收、税率过高的问题。为此,相当一部分足够形成私营企业规模的业主,为减少上交税收,宁愿注册成个体工商户;有的仍挂靠在国有、集体单位,以便寻求更多的法律保护和优惠政策。税赋过高是阻碍个人独资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对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征税的问题涉及到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完善,《个资法》仅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对纳税的具体内容未加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仍难以规避双重税收这个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同公有制企业的竞争条件不平等。国家和省市虽然制定了一些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落实到位很难。非公有制企业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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